企鹅电竞,欢迎咨询!
科仁机械混合设备研发制造 混料输送系统设计\生产\安装一条龙服务
全国咨询热线:18901560693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展示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百尔罗赫塑料添加剂(江苏)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添加剂项目的通知

来源:企鹅电竞    发布时间:2024-03-02 10:57:50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百尔罗赫塑料添加剂(江苏)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添加剂项目的通知 鉴于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规

在线预定

产品详情 PRODUCT DETAILS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百尔罗赫塑料添加剂(江苏)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添加剂项目的通知

  鉴于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规定,同意百尔罗赫塑料添加剂(江苏)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塑料添加剂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百尔罗赫塑料添加剂(江苏)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添加剂项目的通知

  你局《关于百尔罗赫塑料添加剂(江苏)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添加剂建设项目的上报请示》(常开经计〔2010〕181号)及随文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含节能专章)等附件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规定,同意百尔罗赫塑料添加剂(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投资建设塑料添加剂项目。

  二、建设纲领。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0吨塑料添加剂的生产能力,产品方案包括片状传统性系列安定剂复配物5000吨和钙系列安定剂复配物5000吨。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期。该项目采用百尔罗赫集团公司自主开发的高速搅拌促进固液相反应或充分混和的系列PVC稳定剂复配物生产的基本工艺,购置生产设备和辅助工程配套设备88台(套),其中引进制片机、中间贮料挠拌槽等进口设备21台(套),购置制粒机、控制管理系统设备等国产设备67台(套)。新建综合生产厂房、仓库、办公楼和实验楼等建(构)筑物,合计总面积17361平方米(其中一期10811平方米,二期6550平方米);建设期24个月。

  四、总投资和资产金额来源。项目总投资12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551.3万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6.83,下同),其中建设投资949.7万美元(含设备购置费3093.7万元,其中进口设备用汇83.3万美元),建设期利息30.4万美元,流动资金271.9万美元。资产金额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549.2万美元,由股东现汇出资,其中500万美元用于注册资本,其余资金702.8美元(折合人民币4800万元)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建设地点。根据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与该公司订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204112010CR0066) 和常州市规划局新北规划分局出具的《玉龙路以东兴丰路以南地块规划条件》(常规(新)字2010第040号),该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新北区春江镇。项目设计和建设中,该公司应根据土地管理部门要求,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切实节约和集约用地。

  六、环保、安全、节能及其它。该公司应严格按照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百尔罗赫塑料添加剂(江苏)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常环管〔2010〕39号)、咨询机构关于该项目的节能分析专章、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许可文书》(常新安评(审)2010017号)的要求,落实环保、安全、节能工作措施,并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和职业卫生等其他相关工作。新北区化治办出具了《关于同意百尔罗赫塑料添加剂(江苏)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添加剂项目的会审意见》(常新化治办审〔2010〕13号);建设银行常州分行出具了《贷款意向书》(2010年第5号)。

  七、本核准通知系按现行法规、你局初审转报的文件材料作出,该公司须按本通知核准的内容实施。该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中,该公司应切实履行承诺,按本委已经核准的内容实施,注重选用先进适用技术,不生产法律和法规和产业政策禁止、淘汰、限制的产品,不选用国家法律和法规和《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及其他相关产业政策明令限制建设和禁止、淘汰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以任何理由建设或生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限制类产品。

  八、该公司应当主动接受并积极努力配合本委和国家、省、我市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在办结各类相关手续并且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建议〉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等规定所列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实施该项目。

  九、本核准通知有效期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中有以下情况之一时,项目需按原核准程序向我委申请变更核准事宜:1.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建设地点、投资方或股权、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等方面发生明显的变化;2.项目总投资变化达到或超过20%(如达到或超过1亿美元,需转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3.建设内容调整后涉及需由上级部门核准的内容;4.出现法律和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本通知自动失效:1.发生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2.致使本通知依据成立的前提消失。

  主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常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版权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电子邮箱:br/>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116室技术上的支持电线

推荐产品